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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通姦除罪化釋憲案,憲法法庭於31號上午進行辯論,婦團代表也表示贊成。有法官則認為應除罪化,但應有配套保護弱勢配偶。
勵馨基金會前執行長紀惠容說:「通姦罪它通常會讓這個我們說的權勢性侵,安全下莊,其實已經有很多案例,包括1994年師大一個教授性侵學生,可是他後來因為配偶告這位學生,所以他就安全下莊了。」
前最高法院法官許幸惠表示:「年輕一輩的好像是把性自由、通姦這件事情抽離了,我們一般社會認知的婚姻跟家庭的重要,其實是有結婚你才會碰到通姦罪,因為那個是婚外的不軌外遇。」
今日上午由大法官所審理的通姦除罪化釋憲案,預計將於5月底作出釋憲結果。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https://news.pts.org.tw/article/4726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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